「美白」是台灣女性朋友最關注的美容議題,往往在採購美白化妝品時,妳有注意到它的成分嗎?其實化妝品的成份內容琳瑯滿目,真正的有效成份只有少數幾樣,愛美的妳可是要多多注意啊!

俗話說「一白遮三醜」,想要擁有晶瑩剔透、柔嫩白皙的美麗肌膚,是許多女性追求的夢想。因應皮膚白皙的流行風潮,美白類化妝品如雨後春筍般的上市,不但商品琳瑯滿目,促銷廣告更是令人目不暇給。夏日艷陽高照,在強烈紫外線曝曬下,無情逼出暗黑膚色,因此美白類化妝品廣告紛紛出籠。面對如此繁多的品項,消費者要如何選購安全無虞的產品?
  人體膚色的白皙或黝黑,主要是由表皮黑色素的多寡所決定,黑色素是由黑色素細胞合成分泌,可分為遺傳體質性色素及後天因刺激所形成。先天皮膚黝黑者,並無法藉由化妝品使其變白,只有因環境刺激,如日曬,所形成之黑色素,才能靠美白成分加以改善。衛生署自民國89年陸續公告可使用於化妝品的美白成分,包括Tranexamic acid, Potassium Methoxysalicylate, 3-O-Ethyl Ascorbic Acid, agnesium Ascorbyl Phosphate, Kojic acid, Ascorbyl Glucoside, Arbutin, Sodium Ascorbyl Phosphate, Ellagic Acid及Chamomile ET等共有10種,其使用濃度限量可至衛生署網站(www.doh.gov.tw)>藥政處>法規與基準項下查詢。

 

  坊間標榜美白淡斑的化妝品中,常被檢出違法添加了對苯二酚(Hydroquinone)及汞鹽等禁用成分。對苯二酚對於酪胺酸酵素將酪胺酸(Tyrosine)轉換成黑色素具有干擾作用,使得黑色素無法形成,臨床上對於雀斑、老人斑、口服避孕藥所誘發之肝斑,及因使用化妝品所導致的黑色素沈積,均有消褪漂白之作用。但若不當使用,易造成皮膚炎、紅斑、灼傷及不規則皮膚去色素化等副作用,因此衛生署已於民國79年將對苯二酚列屬藥品管理,一般化妝品中不得添加該成分。另外,汞鹽對皮膚雖具漂白作用,但易引起過敏性皮膚炎或汞中毒,因此,自民國63年起,衛生署已將汞鹽列為化妝品之禁用成分,請民眾認清各類美白化妝品成分,讓自己白得漂亮又健康。
  為避免肌膚受到不當成分的傷害,建議消費者選購美白化妝品時,宜選擇有完整標示的產品,包括「產品名稱」、「製造廠名、廠址」、「進口商名稱、地址」(進口者)、「內容物淨重或容量」、「成分」、「用途」、「出廠日期或批號」、「保存期限」等,並檢視其美白成分是否為衛生署公告准用之成分。不宜購買來路不明、成分標示不清、誇大不實的產品,以保障化妝品使用之安全。
資料提供: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 文章轉載出處:行政院衛生署消費者資訊網
http://consumer.doh.gov.tw/fdaciw/pages/panelist_content.jsp?typeSn=5&listSn=18&sn=49&pageNo=1&prePageNo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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